意义

公约订立的意义

瑶族人民团结公约的设立,促进了大瑶山各民族的平等与团结,也使得大瑶山社会生产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。

1954年3月18日,大瑶山瑶族自治县召开各族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,通过了《关于土地改革的决议》并开始土地改革,实施了3年7个月的《大瑶山团结公约》退出历史舞台。

订立和实施《大瑶山团结公约》,是中国共产党指导实施民族自治方针政策的产物,是正确对待和处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关系的典范,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,促进民族平等、民族团结、各民族共同繁荣,推动社会和谐发展,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。